結婚領證是兩個人確定結婚關系的重要一步,結婚證是兩個人婚姻關系的法律證明。兩個人挑選好了領證吉日,去單位請完假就準備美滋滋地去趟民政局扯證,但是沒想到手續(xù)沒帶齊全,兩個人再登對民政局工作人員也不能給你們辦證。為了防止這樣尷尬的事情發(fā)生,領證之前必須好好把該帶的東西都準備好。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再婚者,應當持有離婚者或相關文件(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法律判決書等)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中國公民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jīng)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zhì)、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沒有戶口本,可以拿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照樣給辦理結婚手續(xù),注意需要戶籍證明開具后一個月去領取結婚證。(提示:如果戶籍證明開出后時間太長再去辦理,可能還要開。)
以上就是結婚領證需要帶的各種材料,出門民政局前再仔細檢查,可別嫌小編啰嗦,有備無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