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婚姻法》中規(guī)定新人領證必須達到結婚法定條件,這其中就包括新人任一方都不能患有醫(yī)學上不能結婚的疾病,而精神病屬于其中一類。因為精神病具有與遺傳特性。但只要精神病在痊愈2年后也可以結婚生子。以下就是精神病人結婚的介紹。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2)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p>
2. 這里“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包括:
(1)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發(fā)作期,未完全緩解。
(2) 癥狀雖已緩解,但穩(wěn)定性差的病人,即間歇期短,易于反復的病人,不可急于婚戀。
(3) 嚴重的癲癇患者。
(4) 高度智能缺損者。
這就是說,患有以上這些疾病的人是禁止結婚的,而精神病患者也要分狀態(tài)決定能否結婚,并非一定不能結婚。
結婚證
精神病患者要在疾病痊愈或穩(wěn)定一段時間后,一般病情緩解2年以后再考慮考慮結婚。
(1)精神病患者婚前做好溝通
婚前應與配偶講清楚,取得對方的理解,婚后可以更好的互相照顧。免得一旦病情波動,對方不理解,夫妻生活不協調,家庭氣氛緊張,徒增雙方心理上的壓力,精神上的痛苦。
(2)精神病患者之間忌結婚
根據遺傳學的觀點,雙方都是精神病患者其后代遺傳上精神病的可能性極大。所以,在配偶的選擇上,切忌“門當戶對”或同病相憐,再去挑選也有精神病史的人。也千萬不能以結婚“沖喜”。為了保障病人的權力,也為了保障病人今后家庭的利益和幸福。
以上就是精神病患者結婚的相關規(guī)定介紹。如果有次疑問的新人可以了解一番。而且小編認為美好的愛情會是精神病治愈的最好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