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在去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前一定要準備好所有資料,雙方戶口本、身份證、至少3張雙方近期免冠合影彩色半身照,除了這些證件,在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復印證件資料,那么結婚登記復印件要幾張呢?
雙方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雙方常住戶口復印件(一張自己本頁復印件、一張戶主復印件)
本人一方3張復印件,雙方6張復印件
1、本人常住戶口本、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記處提供照相服務可當場拍照,沒有提供此服務登記處,新人需提前做好準備。)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結婚登記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新人如果是提前復印證件記得不要出錯哦!不過遺漏復印件張數登記處是可以復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