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區(qū)縣都有民政局,各地的民政局也不是同一個電話,想要聯(lián)系當地民政局的新人需要提前上網查詢本地民政局的電話,再進行電話咨詢。
如果要咨詢某個省市縣的民政部門,只要在百度直接輸入你要咨詢的具體民政(廳,局)的名稱就可以了,百度一下就會有你要搜索的具體民政部門的官網。進入官網查詢就可以知道相關的婚姻登記的信息,里面會有各鄉(xiāng)鎮(zhèn)的民政局號碼。如北京的婚姻登記處號碼為12345。
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雙休日。
上班時間:上午8點—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注:部分地區(qū)規(guī)定,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jié)、五一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所以,民政局周一至周六是有人上班的,但建議不要選擇周末!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男女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大2寸的合照(黑白、彩色都可以)。屬于集體戶口的,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需加蓋戶口專用章);未加蓋戶口專用章的,需提供首頁原件,或首頁復印件(需要加蓋單位公章)。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喪偶或者復婚發(fā)生改變的,不予補發(fā)婚姻登記證,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原婚姻登記不是在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應當由申請人提供婚姻登記檔案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