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能夠證明夫妻雙方為合法夫妻的證明,不過由于保管不當遺失了結婚證,這時候就需要夫妻雙方前往民政局進行結婚證的補辦。
以前的結婚證丟了是可以到婚姻登記處進行補辦的。民政局一般都會有夫妻雙方登記的檔案,所以即使結婚證不見了,也還是可以到民政局進行補辦的,不過要帶上補辦結婚證的證件。
1、身份證和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2、3張兩寸近期雙方合照
3、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結婚證丟失證明
4、結婚年限較長的夫妻,需要開具婚姻檔案證明(民政局可辦理)
注意:如果雙方的結婚證是因為爭吵而被撕毀,那么就不需要到派出所出具結婚證丟失證明,不過法律上將故意撕毀結婚證判定為犯法行為,所以新人們在爭吵時可要三思而后行。
如果只丟失了一本結婚證,那么夫妻雙方只要一人前往民政局進行補辦即可,但如果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了,那么就需要兩人攜帶補辦結婚證的證件一同前往。
如果夫妻雙方都無法到場,那么可以委托他人進行結婚證的補辦,但委托他人補辦結婚證,除了要攜帶夫妻雙方的證明之外,還需要準備被公證之后的委托書以及被委托者的身份證。
結婚證雖然個頭不大,但是作用卻非常多,所以新人們在領完結婚證之后也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