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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的認定條件和法律后果

日期:2019-05-08 18:38:05作者:河岸閱讀:3345

現(xiàn)在大部分人都明白了只有去民政局登記了才算在法律上的夫妻,但是在一些農村地區(qū)還是認為只要兩個人像夫妻一樣生活在一起就行了。那么什么叫事實婚姻?怎么樣認定?事實婚姻是否有法律效應呢?讓小編來一一解答。


一、什么叫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系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那是不是只要同居了就叫事實婚姻了呢?


二、事實婚姻的認定條件

1、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xù)、穩(wěn)定的共同居?。┬袨槭加?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3、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

雙方自愿結婚;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未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事實婚姻在法律上承認嗎?有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呢?


三、事實婚姻的法律后果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事實婚姻關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


對于被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同居期間的財產適用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的規(guī)定,沒有約定者,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被認定為同居關系的,同居期間共同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為一般共同財產,該期間雙方各自繼承或受贈的財產為雙方個人財產,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但是,有條件的還是要及早辦理結婚登記,否則還是會影響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哦


以上就是關于事實婚姻的相關內容。如果要辦理結婚登記,一定要帶好證件,這樣就很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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