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自身情況不同,所以結婚年齡也不同。有的人認為應該先成家后立業(yè),有的人則認為應該先立業(yè)后成家,所以觀念的不同就造成了大家結婚年齡不同的現象。其實地區(qū)不同,結婚年齡也是不同的,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全國平均結婚年齡哪個省最大。
其中結婚最早的是湖南,平均結婚年齡24.98歲;江蘇平均婚齡竟然達到35.8歲,讓人驚嘆!而廣東的平均婚齡則是30.8歲。
北京:27歲
上海:30歲
廣東:30.8歲
河北:26.9歲
陜西:28.3歲
江蘇:35.8歲
江西:27.6歲
湖南:24.98歲
四川:29.2歲
云南:26.5歲
由此看來,很多地區(qū)都是晚婚,這可能是因為生活和工作壓力越來越大,人們對伴侶要求越來越高。所謂要求高,不單單指外貌和經濟等原因,對于各方面的合拍也呈現標準化。
而有些人是覺得自己的生活圈子太小,身邊沒什么異性,或者又是緣分未到,所以就比較遲結婚。
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法定結婚年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fā)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及人口發(fā)展情況,因此,各國關于法定婚齡的規(guī)定有所不同。
丹麥、波蘭、美國一些州規(guī)定為男二十一歲,女十八歲;瑞士、越南規(guī)定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德國、俄羅斯、新加坡規(guī)定男女均為十八歲;日本、羅馬尼亞、巴基斯坦規(guī)定為男十八歲,女十六歲;菲律賓規(guī)定為男十六歲,女十四歲。
我國婚姻法關于婚齡的規(guī)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
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愿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準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
世上兩人相遇的幾率是0.00487,二兩人相愛的幾率更是微乎甚微,所以如果遇到自己喜愛的人一定要大膽去追求,大膽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