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領證對女方有什么壞處?如果女生遇人不淑,領證后談彩禮、嫁妝、婚房等問題時,就會比較吃虧。而男方也在之后的日子占據(jù)主動,籌備婚禮期間的兩人有矛盾的話,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
如果兩人未舉辦婚禮,就先領證,女方會處于被動,男方在之后的生活里占據(jù)主動權。在談彩禮、嫁妝、婚房等問題時,如果遇人不淑,女方就會很吃虧。
而且,結婚時很現(xiàn)實的,很多地方都需要錢。如果兩人在舉辦婚禮之前鬧矛盾,就會引來一系列麻煩。要是兩人都領過證,那么就是合法夫妻,想要解除婚姻關系只能辦理離婚手續(xù)。
領證后男方不會嫌便宜,更多男生會感嘆這份感情終于有了結果。但在一般情況下,新人在父母商量婚禮事宜后在領證,然后舉辦婚禮更合適。這時的婚約有社會道德的約束。
而在法律的角度來說,新人們只有登記結婚之后兩人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同時也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如果你先舉辦婚禮再登記結婚,你們的婚禮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結婚辦宴席會廣邀親朋好友參與,以此讓他們認可新人的夫妻關系,從社會倫理層面得到名分。而領證則是從國家法律層面給予新人認可,領證日起兩人的夫妻關系受到法律保護。
結婚證是新人對彼此的承諾,它意味著從領證日起一方取得收入均為雙方共同財產(chǎn),除傷殘補助金外。并且一人的債務可能會由兩人償還,雙方均要忠誠對待夫妻關系,不得與他人同居、生育子女,也不能互相虐待、遺棄。
對于只舉辦婚禮未登記結婚的,其戶口簿婚姻狀態(tài)欄仍為“未婚”。對于已經(jīng)領證的新人,不管是否舉辦過婚禮,離婚后婚姻狀態(tài)欄為“離異”,并且再次結婚屬于二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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