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后如果女方想要退婚的話是可以的,但是在訂婚時收下的男方家的彩禮錢也就需要退還給對方,一般情況下是應當全部如數(shù)返還的。
訂婚后退婚彩禮直接給男方就好,具體的金額看證據而定。一般來說,訂婚所購買的黃金首飾會全部退還,而彩禮需要根據兩人實際情況判斷。如果未同居生活,通常需要全款返還;要是已經領證和共同生活,那會退還部分彩禮。
根據我國民法規(guī)定,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無效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此取得的財產,應歸還給受損方。因此,其實無論是誰提出來的退婚,男方都是有權利要求對方退還全數(shù)彩禮錢的。
無論男女雙方是否舉行過婚禮,只要沒有辦理結婚證的,那么他們的婚姻就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一旦雙方感情破裂,發(fā)生分手的情況,女方只能把彩禮錢退回給男方。
如果兩個人在辦理結婚證后一直未同居生活,或者同居時間極短也會構成“未共同生活”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同意離婚或者男方提出要求退還彩禮時,女方應當返還。
隨著大家經濟水平的提高,近些年來我國部分地區(qū)的彩禮錢也是“水漲船高”,尤其是很多農村地區(qū),頻頻出現(xiàn)天價彩禮的現(xiàn)象,遠遠超出了男方所能承受的經濟能力。因此如男方因支付彩禮給女方而導致自己生活不濟的情況,那么根據法律,雙方分手或者離婚后,可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
彩禮錢在我們傳統(tǒng)的結婚習俗中一直都受到大家各種不同的爭議,點擊:結婚彩禮錢歸誰?你知道女方收下的彩禮錢應該是屬于自己的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