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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給彩禮就讓去領證有什么壞處

日期:2019-11-04 17:24:31作者:空空閱讀:9868

結(jié)婚之前,準新人對婚姻充滿了向往和期待。但到真正的談婚論嫁之時,婚姻并沒有想象的那么簡單。對彩禮的爭吵、男友的態(tài)度,都會讓女方對婚姻的信息逐漸喪失。那能不能先領證后談彩禮,沒給彩禮就讓去領證有什么壞處呢?


一、沒給彩禮就領證的壞處

和男方家談好彩禮,但還沒有收到錢就去領證,可能婆家就會突然變卦,找出各種理由,拒絕出彩禮。要是你找他們理論,極品的婆婆會說:領證就意味這段婚事已經(jīng)是板上釘釘了,就算彩禮錢不給,你也不能離婚。


當然,這樣鉆空子的家庭很少,但也不得不防。一定要先把所有的事情都確認了,落實了,再去領結(jié)婚證。甚至可以為了保險起見,舉辦婚禮儀式之后再領證,遲早都要領證,晚幾天也沒有多大問題。 


結(jié)婚證


二、先辦婚禮和先領證的不同


1、認可的對象不同

結(jié)婚辦宴席會廣邀親朋好友參與,以此讓他們認可新人的夫妻關(guān)系,從社會倫理層面得到名分。而領證則是從國家法律層面給予新人認可,領證日起兩人的夫妻關(guān)系受到法律保護。


2、夫妻義務不同

結(jié)婚證是新人對彼此的承諾,它意味著從領證日起一方取得收入均為雙方共同財產(chǎn),除傷殘補助金外。并且一人的債務可能會由兩人償還,雙方均要忠誠對待夫妻關(guān)系,不得與他人同居、生育子女,也不能互相虐待、遺棄。


3、婚姻狀態(tài)不同

對于只舉辦婚禮未登記結(jié)婚的,其戶口簿婚姻狀態(tài)欄仍為“未婚”。對于已經(jīng)領證的新人,不管是否舉辦過婚禮,離婚后婚姻狀態(tài)欄為“離異”,并且再次結(jié)婚屬于二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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