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證需要雙方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如果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則需要另外攜帶《常住人口登記卡》或戶籍證明。如果當事人屬于離異再婚的,需要攜帶離婚證等證明婚姻現(xiàn)狀的證件和材料。

1、雙方的身份證。
2、雙方戶口本(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的,需要攜帶《常住人口登記卡》或戶籍證明)。
3、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離異再婚的需要攜帶離婚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1、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
2、非近親結婚。
3、無法定禁止結婚疾病。
4、雙方當前均無婚配(未婚、離婚、喪偶)。
5、雙方自愿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