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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月為啥不能結婚

日期:2021-12-28 15:34:16作者:慕山閱讀:19340

中國人在舉辦大事前都會挑選一個黃道吉日,更不用說結婚這么重要的喜事,所以這么查詢結婚吉日便成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古話說父母月不能結婚,這是為什么呢?接下來跟婚禮紀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父母月為啥不能結婚


1、有一種說法是,新人選擇結婚的日期較好是避開父母生日那天,是說父母的生日的正日不宜嫁娶。但是有的人不僅會避開父母的生辰日,也會避開在父母的生辰月份舉辦婚禮。主要是以父母的農(nóng)歷日期來算,不以陽歷來算。

 

2、有的人會把婚禮當天當做是結婚紀念日,而每一年的結婚紀念日都是一種紀念,夫妻二人也會有自己的活動或者節(jié)目安排。如果是結婚紀念日與父母的生日是同一天,就有些難辦了。如果去參加父母的生日宴會,那么就會錯過這年的結婚紀念日。如果夫妻二人過自己的結婚紀念日,不去參加父母的生日宴會也說不過去,顯得不孝順。



二、怎樣選擇結婚吉日

結婚吉日可以這樣選。

 

1、選擇潤年潤月。中國人對結婚日期的挑選頗為看重,并且非常講究“潤月”、“潤年”之說,即每隔兩、三年便會出現(xiàn)一個潤年,即該年有兩個“立春”,一個“潤月”。擇結婚吉日,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

 

2、避開三七九。三吉日最好避免在農(nóng)歷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tǒng)的“鬼節(jié)”,不宜辦喜事。而在月初圓的“中秋節(jié)”月份,即農(nóng)歷八月是最適合辦婚禮的月份。

 

3、避開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趫髲托睦?,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結婚。

 

4、楊公忌日”又稱為“楊公十三忌”,世傳為唐代風水宗師楊筠松所訂定。這十三個“忌日”分別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廿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這十三個“忌日”是諸事不宜。

 

大家還是盡量避開父母月結婚哦。可以挑選其他吉日辦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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