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當事人辦理完離婚手續(xù)后,結婚證會由當?shù)鼗橐龅怯洐C關收回或銷毀。如果當事人有特殊需要的,婚姻登記機關會在原結婚證上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等字樣,當事人可以拿走已經(jīng)注銷的結婚證。
對于辦理完離婚后的結婚證,民政局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法。
第一種,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民政局會默認收回結婚證并銷毀,所收回的結婚證屬于無效證件,后續(xù)不能要回繼續(xù)使用。
第二種,在當事人要求自己保留結婚證的情況下,婚姻登記機關會在原結婚證上蓋上“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等字樣,證明此結婚證已無效,然后當事人可以自己保留已失效的結婚證。
1、協(xié)議離婚
雙方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一式三份)、2張2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雙方當事人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
其中離婚協(xié)議需要當著民政局工作人員的面簽字。
2、訴訟離婚
如果對離婚事宜,雙方當事人有不同意見,不能達成一致的,就需要走法律程序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的當事人需要起草民事起訴狀,并準備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等),如果涉及孩子的撫養(yǎng)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或者戶口薄等,涉及財產和債務的需要提供財產和債務的相應證據(jù)。
提供以上材料后,法院會依據(jù)法律程序最終確定離婚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