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這么大,遇見一個相愛相知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想要跟他一生一世,那么最好的辦法就是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了。結婚,很重要的一個步驟就是去民政局扯證了。那么去領證前要準備什么呢?
現(xiàn)在,申領結婚證已經(jīng)不需要工本費了,但是該帶的材料可不能少啊!其中最重要的要帶上自己的老公/老婆一起去哦,而且雙方一定要滿足結婚要求!
①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②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③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
④當事人未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⑤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qū)內(nèi)的常住戶口;
⑥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滿足要求的新人可以去民政局申領結婚證,但是也要記住帶好材料:
1、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
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是一定要帶的哦,不然的話就是白跑一趟,錯過好日子了!
2、大二寸近期免冠合照3張
首先,如果是自帶照片的,那么照片一定不能忘記,可別美美的拍了要用在結婚證上的照片結果忘記了還要重新拍。民政局的攝影師可不會給你們P圖哦!
除了以上的證件資料以外,還有其他的情況,需要攜帶另外的材料。
一、如果結婚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二婚的,需要攜帶上離婚證或者相關文件(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法律判決書等)。
二、中國公民與外國申請境內(nèi)結婚
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jīng)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要登記結婚的新人們要記得提前準備好結婚登記所需的資料,以免當天急急忙忙有遺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