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領證是結婚必須要走的法律流程。只有領證登記,夫妻關系才算是正式成立,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但很多小伙伴都是在外地工作,這是由與城市人口流動造成的現(xiàn)象。那么,在外的小伙伴可以在外地領證嗎?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必須持相關證件到雙方任意一方戶籍地所在的區(qū)、縣民政局進行登記。
因此,在外地領結婚證是靠考慮三種情況的:
1、男方為本地居民,女方為異地居民,建議女方就近選擇登記,到男方戶籍地進行登記
2、女方為本地居民、男方為異地居民,建議男方就近選擇登記,到女方戶籍地進行登記
3、男女雙方均未異地居民,應選擇雙方中原戶籍地較近的一方,回到原戶籍地進行登記
1、雙方均無配偶;
2、雙方自愿結婚;
3、男方已滿22周歲,女方已滿20周歲;
4、雙方?jīng)]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均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中國公民境內(nèi)結婚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再婚者,應當持有離婚者或相關文件(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法律判決書等)
2、中國公民與外國申請境內(nèi)結婚
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jīng)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知道結婚登記的有關知識,就能做到有備無患。所以在外地的小伙伴也不用擔心著急,如果你的伴侶是本地居民,那準備好相關材料就可以去和他扯小紅本啦!當然,如果男女雙方都是外地居民的話,那只能回到原戶籍地進行登記結婚啦。(〃'▽'〃)